电 话:0536-7662806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8660679262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中宁家沟村东首
© 2017-2018 潍坊天鹏纺织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536-7662806 18660679262
精益求精,追求卓越
商务部: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腈纶征收反倾销税
浏览量
【摘要】: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自2018年11月7日起,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腈纶征收反倾销税。
2017年11月7日,应国内腈纶产业申请,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腈纶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期间复审。商务部裁定,在本次复审调查期内,原产于韩国的进口腈纶存在倾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腈纶按以下税率征收反倾销税:泰光产业株式会社为8.6%,其他韩国公司为21.7%。
上一篇:
一种可以喝的染料,纺织服装的绿水青山
环保新方法 可重复回收纺织品6至7次
下一篇: